人家王安石现在是正儿八经宰相,家里嫁女,自然也不会差事儿,宋代本就是盛行厚嫁,习俗上,嫁妆怎么也得是彩礼的两倍,这还是最基本的,破家嫁女之事在大宋乃是普遍,苏辙都曾为了嫁女儿把家里的田给卖了硬凑了万贯嫁妆给女儿將来在夫家傍身。
临安王氏是官宦之家,自然不能比苏辙还差吧?王小仙人品虽值得信赖,可就这强势的劲儿也不是假的,以至於王娟嫁妆也是极其丰厚,光是陪嫁的丫鬟,僕人,就足有数十人之多。
而王小仙家里又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颇有点暴发户的意思,后宅之內免不得缺规少矩。
以至於还真让看曹诗诗给混进来了。
家里的僕人只觉得他应该是王娟陪嫁过来的丫鬟,而王娟的丫鬟则觉得这应该是王小仙家里的丫鬟,被她摸到了后宅,早早地就在床底下埋伏了。
本来,俩人刚才带雨尤云的时候就想过要下手,想要隔著床板一刀捅死他算述。
又不禁暗想:【我若此时刺他,怕不是要將那王安石的女儿也一併刺死的,冤有头,债有主,这王小仙虽与我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他到底是清白正直,为民请命的人,我自要杀他报仇,可若是连累了他的家眷旁人,却也不是好汉。】
这般一想,曹诗诗也只得收了匕首,耐心地等待。
只是她一个清清白白的黄大闺女,在床底下听著上边不干正事,只觉得其声音先是宛如泥中螃蟹一般响之不绝,继而燕语鶯声,俄尔蝶恋蜂恣,总之是百般难述,床底更是来回来去的晃动,华池荡漾波纹乱,翠帷高卷秋云暗。
这曹诗诗躲在床下听得分明,只觉得浑身上下处处都不得劲儿,甚至还—
好不容易等到结束,曹诗诗对著床板,往小仙的位置使劲地一刺。
却发现王小仙家里的这处床板居然质量极好,一刺之下匕首居然没有刺穿。
毕竟,她也是第一次当杀手,没有经验,又是心慌意乱之时,一击没能必杀,反而惹了王小仙警觉。
曹诗诗又羞又恼,连忙滚了出来,拿出匕首打算硬杀。
然后就这样了。
王小仙也真是嚇了一跳,几乎要嚇出事儿来,见她拿出匕首来刺自己,第一反应却不是怕,而是情不自禁地觉得大羞,本能的居然还想要將被子拉起在身前遮挡“啊~~,刺客!”
王娟也是被嚇得惊声尖叫,却是勇敢地挡在了王小仙的前边。
曹诗诗只想杀王小仙,不想伤別人,一时犹豫,手中匕首到了王娟身前竟出现了片刻的犹豫。
也就是这微微犹豫的一下,却是反而让王娟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口中还大喊:“夫君快跑。”
曹诗诗大急,拿著匕首就与王娟角力,她是將门之女,身上到底是有点功夫的,王娟力弱,哪里扭得过她,一下就落在了下风。
王小仙见状也是大急,这曹诗诗只是杀他的话他倒是无所谓,让他杀也行,甚至对此还有点迫不及待呢。
但此时见她与王娟纠缠,王娟挡在了他的身前,那刀子一直直直地衝著王娟的肚子,王小仙也不禁大急了,连忙上前用力地狠狠一脚端在了她的鼻樑上。
只是这丫头凶性甚重,被王小仙一脚端得直流鼻血,却依然是恶狠狠地瞪著他,手上更是半点不松,依然与王娟奋力抢夺匕首,隨时可能一刀囊死王娟。
王小仙愈发大急,四下一寻,见床帷处有一个银托子。
这东西是王娟陪嫁的时候带过来的嫁妆,厚嫁么,嫁妆里什么都有,足有好几十口大箱子,这东西王小仙这么年轻,肯定是不需要用的,他甚至之前都没听说过这东西,王娟也是不懂人事,知这是闺房之物,她也不知道王小仙会不会用,便早早地就给拿出来准备著了。
此时却这玩意却是有了用处,王小仙连忙拿了起来,狠狠地砸在了曹诗诗的太阳穴上,一下就砸得这她眼冒金星,手上也终於失了力气,被王娟趁机將已首给夺了,一脚端跌在地上。
这一会儿的功夫,却见从偏厢房也出来一女子,正是王娟带的陪嫁丫鬟青梅,房门也被人突然撞开,却见是秋香带著自己的丫鬟小菊刚刚在王小仙洞房的时候一直在外边听墙根。
三个女人加上王娟,一共四个女人,这会儿一齐上前,却是终於三下五除二的將这曹诗诗给摁住了,还犹在叫骂不休。
“狗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王小仙脸色愈发的红了,只觉得大羞无比:“不是,这,这怎么这么多人?”
一,二,三,四,除了王娟这个当事人之外居然足有四个女人刚刚一直在偷听偷看的么?
啊~
青梅是王娟带来的陪嫁丫鬟,王小仙压根就不认识,但这其实也是大宋这时的习俗富贵人家的女子总是要带陪嫁丫鬟的。
並不是说一定要三人如何如何,而是按照规矩,陪嫁丫鬟要负责准备热水,更换被褥,处理狼藉,以及隱性的,但却极其重要的是:作为新妇落红的一个见证人而存在。
当然,有些新郎官如果有什么特殊癖好非要三个人一块,也不是不可以,但王小仙因为不知道这个风俗,以至於这青梅从里边出来的时候他还真有点又被嚇著了。
秋香这是自己的侍妾,扒墙根这种事儿吧—你说你带著小菊干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