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明煜心头有股异样升起,不,应该说,自从他知道司凛瞒着他跟江宵联系,还为他打赢了那场官司,他就已经觉得不对劲了。
“司凛,你该不会是喜欢江宵吧?”说完,司明煜抿起唇,“怎么可能呢,我从来没听说过你喜欢男人,而且江宵也不是你的理想型——”
“你不是也喜欢他么。”司凛轻飘飘地扫了他一眼。
司明煜又是一愣:“那又怎么样?我喜欢什么你就喜欢什么,非要和我抢?”
“是你非要跟我抢。”司凛一字一句道,“从小到大,我看上的你都哭着喊着要,撒娇卖痴也要抢,这不是事实么。”
司明煜丝毫不脸红:“我是弟弟,你让着我不是应该的吗?不行,你不能回去,你那些事情比我重要多了。”
司凛只回了四个字:
“我不是你。”
他的意思是,他不是司明煜,不会这么好骗。
极其简短,带着司式风格的淡淡反讽,让司明煜沉默了。
从小,他和司凛看东西的眼光就很像,同一个玩具,同一本书,甚至同一款饮料,每次司明煜都赢了。等长大后,两人生活习惯逐渐改变,但骨子里某些东西变不了。
如果司明煜特别喜欢什么东西,司凛也一定会喜欢。
无论是物,还是……人。
只是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让司明煜非要不可的那个人罢了。
正因如此,司明煜才不想让这两个人见面。
噩梦成真。
“你喜欢他什么?”司明煜不甘心道,“你和他就见过一面,就答应当他的律师,别提什么一见钟情,这种可笑的事情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司凛:“难道你不是?”
他当然……
……当然是看到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啊!
如果不是这样,怎么会每次都去找那个姓陆的老男人,不就是为了能够多看江宵一眼吗?
要是没有陆夫人这件事,现在他说不定已经是江宵的男朋友了。司凛就算再怎么不道德,再怎么没底线,也不至于去抢他弟媳,到时候生米做成熟饭,司凛这辈子都只有在一旁看着的份儿。
可偏偏,偏偏是这个时候,他和江宵什么关系都没有!
哪怕每天变着花样找江宵聊天,江宵还是只把他当弟弟!就算对他有那么点动心,也完全阻止不了司凛。
“你难道要跟我抢?”司明煜强占道德高地,“是我先认识他的。”
“有这个规矩吗?”司凛反问,“谁先认识,就是谁的?”
“那也不行!”司明煜说,“他对你没感觉,你要是死乞白赖硬往上凑,只会惹他厌烦。”
“我会把握好分寸。”司凛对司明煜的小心思看得一清二楚,平静应对,“谢谢提醒。”
司明煜:“他是你未来的弟、媳!”
“就凭你的手段,恐怕连号都领不上。”司凛声音不重,攻击性极强,“他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跟他们比,你差远了。”
“你……”司明煜险些吐血,他压下声音,沉沉地问,“这是打定主意要跟我抢了?”
“他不是物件,也不属于任何人。”司凛纠正了这一点,“我只希望他能看到我。”
在所有人里,我希望他只能看到我。
从小到大,他已经放弃了太多东西,是喜欢的,但并不是非要不可,他可以忍住不舍,把东西让出去,只因为不是不可或缺。
但看到江宵的那一刻,司凛意识到,他得争。
如果再不抢,他就是个懦夫,哪怕用一辈子后悔也来不及。
司明煜扯起嘴角,道:“那就来试试看,看江宵究竟会喜欢谁。”
各凭本事,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