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他自然不是第一次遇到。
他曾经遇到过一件令他每每想起来,都无比痛苦的事。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调来阳光市。
他们接到报案,一位十三岁的少年,弓虽奸了一位十七岁的少女。
然而,最后这件案子私下和解了。
只因为男方家里很有钱。
他们给了女方家里一笔巨款。
女方还有个弟弟,而他们家更是重男轻女。
又加上弓虽奸犯只有十三岁。
最后那十三岁的人渣重返校园。
而那受害人却因为恐惧,不敢再去学校。
前途尽毁。
又加上无论哪个时代,对女子总是要更加苛刻的。
她回到村里,还要遭受各种流言蜚语。
最后心里崩溃,跳了河。
李天后来知道,内心十分痛苦,
即使最终的结果,他无法改变。
但,他总觉得那个女孩子的死,有自己的原因。
最让他感到恶心的是。
他去找了那个十三岁的人渣。
问他知不知道那个女孩子的事儿。
他显然是知道的,却显得毫不在意。
他道:“呵呵,真是个蠢女人!老老实实当我女朋友不就行了,非得逼我这么做。
警察叔叔,她的死,可和我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我又不想她去死。
不过死了也好,否则我下次看到她,说不定还会做出什么哈哈哈哈。”
李天无法形容当时是什么感受。
只觉得内心像是有一团火,更想哭。
最后,他动手打了那个罪犯。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