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总觉得差点味!
倒也不差其他的,就差那股辣味。
自打在凤阳县吃了那炸土豆之后,吃到那切为碎末的东西,朱标从此就爱上了。
可眼下各种辣味的调料他都尝试过,可没有一种是炸土豆的那种辣味气息。
他不是很满意。
心里想着苏牧那炸土豆里面用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如果有
机会,那玩意儿他也要弄到手!!
心里想着,朱标便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这银丝虽然独缺一位他想要的那种辣,可是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吃起来令人满意!
而且这银丝和红薯糖水,酒楼的菜品里销量排第一第二。
可见不止是他喜欢这股味道,那些个大官大员有钱人也都喜欢。
想到这儿朱标心里便是一阵得意,银丝,也就是红薯粉条,虽然苏牧给的食谱里面有做法,可经过朱标的改良后,味道比苏牧食谱里的要好。
如今销量也表明他的改动很成功!
这种成就,犹如做好了一件国之大事一般,朱标感觉荣耀。
吃,此道高深,不亚于国事!
毕竟民以食为天,谁不想吃饱,吃好呢?
而且说起国之大事,他是为国挣钱,银丝销量巨大,赚到的银子哗啦啦的流进账户里,最终还不是流入国库!
如此一来,改进银丝口味,使之销量提升,赚了大把银子,填补了国库的空虚,也算是做了一件最重要的国之大事了。
偌大的大明一睁眼便要钱钱钱!
卖银丝能为国挣钱,当然就是做好了一件最重要的国之大事了。
想到这儿,朱标吃的更香了,滋啦啦的嗦银子,哗啦啦的喝汤,每一口都是满足。
加上鲜嫩鱼肉,鲜香火腿肉,鸡肉,鸭肉等等,真是令人满意。
踏踏踏——
这时候丫鬟已经提着一杯奶茶小跑进来了,见状朱标并没有更多表情。
那
两银子赏给丫鬟,她自己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