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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第14页)

这是意料之中的答案,余兰英也不认为自己影响了简虹,毕竟前世她们不认识,简虹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她只是在想,她和简虹认识,没有改变简虹和王明旭合作的结果。

那她掺一脚,投钱在他们的合作中占一股呢?是不是也有可能,不会影响到红日集团发展壮大?

很有可能,毕竟她只出钱,不会干涉公司发展。而且她是重生的,知道未来发展,就算给建议,影响也是利大于弊。

想到这里,余兰英问:“你朋友拉到足够资金了吗?如果没有,你又确定跟他合作,我可以参一股。”

余兰英想入伙是为了赚钱,简虹却以为她是想支持自己,顿时感动不已,但又理智道:“我和王明旭虽然认识,但公司能不能开起来,能不能赚钱都是未知数,你不必为了我投钱。”

“但我认为你值得。”

因为王明旭的高调,普遍说法是红日集团能发展得那么好,是他的功劳。但也有人认为,主导了红日集团绝大多数项目的二把手,更加功不可没。

余兰英认同第二种观点,而红日集团的二把手,正是坐在她面前的人。所以停顿片刻后,她补充道,“你的才华值得我投资。”——

作者有话说:二更合一,明天见~

第54章过生日了简虹其实不是那么犹豫不决的……

简虹其实不是那么犹豫不决的人,决定好后,很快联系了王明旭,也跟他说了余兰英有意愿投资的事。

王明旭资金不算多,连地皮投资也就三百万。

虽然三百万中大头是地皮,但公司办起来后,他们可以拿着地皮去办理抵押贷款,所以把这三百万都当成现金也行。

三百万不算少,这时候拿出三五万,就能盖一栋小别墅,这笔钱够盖好几十栋小别墅了。

可想盖商场办公楼,这笔钱是真不够用。

但要说王明旭特别缺投资,其实也还好,房地产行业和其他的不太一样,办妥前期手续,地皮一围,就可以开始卖房。

就算房子没有全部卖出去,能卖个百分之三十,到账资金都够把房子盖完了。

王明旭想拉人入伙,主要是担心中间出现变故,比如房子卖得没有想象中顺利,又比如施工过程中耽误了时间,投入超支。

多几个投资人,既能让手头宽裕些,也能分担风险。

但为了保证自己的话语权,他不打算要太多资金,许诺了简虹百分之十的股份,剩下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预计再找人投一百五十万就行。

王明旭身边有人愿意投,但资金都不多,这个十万那个二十万的。

有段时间了,也才将将凑够五十万,离他预期差不少。

也能理解,他虽然开了个建筑公司,看着比以前正规不少,开始能接到一些政府发包的工程,但本质上,他还是过去那个包工头,活没太大差别。

包工头虽然也是给人盖房子的,但从乙方变成甲方,跨度不可谓不大。

他那些朋友不信他能成,也正常。

但王明旭心里始终憋着一股气,他们越是不信他,他越要干好,这也是他找上简虹的初衷。

他那块地皮太小了,地段也不是很好,想要快点卖出去,最好能在设计上下点功夫。

一栋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楼或许能卖出去,但给人的记忆点肯定不如有特色的楼印象深,卖得好。

王明旭也想过,简虹可能会愿意投资,但他是真没想到,她竟然还能拉到其他投资。

资金还有缺口,王明旭自然欢迎,很快在饭店定了桌,请简虹和她朋友吃饭。

那天和简虹聊完,余兰英就跟邢立骁说了想投资他们公司的事。

邢立骁听后不算惊讶,虽然余兰英从来没有说过想投资房产开发,但她一直都很看好房产市场。

刚来沪市,就说要将存款大头全部拿来买房。

他们也确实买了三套房,并陆续购置了两间铺面,本来还打算继续买,只是生意做起来后两人都忙,没什么时间去看房,这事就搁置了。

从买房到投资盖房,跨度是挺大,但不算突兀,可以说意料之中。

邢立骁没有反对,如果是刚来沪市那会,余兰英说要投资盖房,他可能不会同意。

买房不管后续涨跌,好歹有一套房子在手,盖房理论上似乎也是这样,但现实中做房产开发的,要么暴富,要么血本无归欠一屁股债。

当时买辆几万的车,他都想求稳,尽量贷款。是后来因为户口办不下来,才退而求其次全款。

何况这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投资,风险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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