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的正前方就是一扇窗,窗早早被洛思瑶打开,有风吹进来,窗帘被卷起。
书桌的光线很好,被扫进来的阳光染上一层橘黄色,连带着孟腾烨被晕上了一层光。
他双手放在抽屉底部,轻轻拉开。
抽屉里面放着两样东西。
一样是手账本,洛思瑶从小就手巧,手账本的封面被她装饰得非常漂亮和精致。
这本手账本很厚,孟腾烨想这里面一定记录了很多东西。
手账本旁边,是一叠厚厚的情书,这情书有很多很多张,整齐地叠在一起。
情书上写着日期。
X年X月。
结合现在的年月份,那竟是10年前的情书。
但哪怕过了10年,它们都被洛思瑶保护得很好,一点也看不出有10年“历史”。
他视线落在最顶部第一张情书上。
情书的收信人写着三个字。
孟腾烨。
第53章我有一个喜欢的男孩
孟腾烨的心骤然间加速。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一叠都写着他名字的情书。
这情书,有一大叠,拿起来的重量和一本书差不多,但孟腾烨却觉得它们有千斤重。
心里翻涌着惊涛骇浪。
他颤抖着拿起第一张情书。
鼻子发酸,眼眶逐渐蒙上一层水雾。
情书上的字是洛思瑶的字迹,比现在的字还要青涩一点。
就如10年前青涩的她。
收信人:孟腾烨
你相信缘分吗?
我相信,因为这个世界有81亿多的人口,而我们却能相遇成为同学。
这是缘分最好的证明吧。
我是洛思瑶,一个和你同班的普通女同学。
我没有开朗和鲜明的个性。
没有惊艳的外貌。
没有傲人的身材。
我的成绩也只有中游,和年级第一且被封校草的你相比,我差太远太远啦。
和你比起来,我感觉自己很渺小,渺小得像一只蚂蚁,没什么存在感。
我想你应该没有注意到我吧。
但是,即使如蚂蚁般渺小的我,却喜欢上了挂在云端的月亮——你。
我发现喜欢这东西,它还有好处,就是两个人不管相差再远,也都有权利和资格去心动,去喜欢。
我喜欢你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自信的样子。
我喜欢你上课时认真听课写笔记的样子。
我喜欢你打篮球时挥洒汗水的样子。
我喜欢你站在走廊的阳台上看天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