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稚有点同情他了:“那哥哥你想吃什么?这么久了,我还没请过你吃饭呢,这次我来请吧。”
郜风鸣原本有些郁猝。
因为他上次打架,大哥把他的卡全停了。之前看不上眼的那么一点工资,现在却成了他全部的生活费,别说带汪稚出去吃饭,就连车都养不起了,现在上下班,也学会了打滴滴。
他刚刚说不能带汪稚去想吃的餐厅,还以为汪稚会生气,没想到汪稚居然要请他吃饭。
汪稚真的很爱自己!
郜风鸣心底一阵熨帖,连打字都温柔了许多:“不用。请你吃饭的钱还是有的。”
感觉惨惨的。
汪稚乖巧道:“哥哥对我真好。”
虽然不去吃漂亮饭,但汪稚很有职业道德,先去洗了澡,换了身郜风鸣会喜欢的文艺风造型——他最近搜了江叙白十年前的照片,偷偷抄袭了一些穿衣风格,尽职尽责地当好郜风鸣白月光的替身。
结果等到了约定时间,郜风鸣又打来电话,说自己晚上要加班,让汪稚来公司找他一趟。
……
唉,这就是社畜吧。
汪稚一点都不生气,因为明白打工人是没有资格反抗资本家的。
为了表示体贴,汪稚抓紧时间跑去麦当当打包了外卖和咖啡,一起拎着去找郜风鸣。
等他到了一会儿,郜风鸣才匆匆赶来,被工作折磨得眼睛都没光了,敷衍地抱了一下汪稚:“临时有工作,不是故意放你鸽子。”
汪稚懂事道:“没事哒哥哥,我知道你工作辛苦。”
又甜甜蜜蜜说,“好心疼你呀,加班这么辛苦。给你带了外卖和咖啡,哥哥你也要照顾好自己。”
灰色的城市,夕阳的光已经坠入了高楼同地平线的罅隙,最后的一抹亮落下来,落在汪稚的身上,他穿着浅色的亚麻衬衫,白色的西裤,修长雪白的颈中,挂着一串纤细小巧的灰色珍珠项链,像是choker,但要更精致。
城市黯淡下去,他却依旧明亮动人,眉目在珍珠的氤氲下如同玉石生出光晕。正是下班时间,不少人走过时,都会转头看他。可他却只看向郜风鸣。
被他的目光凝望时,很容易感觉自己正被深深爱着。
郜风鸣自得于路人艳羡的眼神,接过汪稚手中拎着的外卖,终于想起一件正事:“对了,有件东西要给你,是咱们俩的订婚礼物。”
嗯?
汪稚耳朵竖起来,但是装作矜持道:“什么订婚呀?”
郜风鸣微微一笑:“当然是我们订婚。大哥已经答应了,挑个好时间,就可以举办仪式了。”
“真的?”汪稚装作惊喜道,“哥哥,我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
郜泊崇真是说到做到!
他要认郜泊崇当一辈子的好大哥!
他的喜悦之情那样真切,让原本心底还有些拿不定主意的郜风鸣也终于有了抉择。
江叙白只是年少轻狂时的梦,而汪稚却是要和他携手一生的恋人。
如果不能选择自己爱的,得到爱自己的,或许更好。
夕阳零落,郜风鸣心中伤怀,垂首靠近汪稚,想要用一个吻,来告别过去。
呃……干嘛?
还没订婚,就想占他便宜?
汪稚警觉地看了郜风鸣一眼,不等郜风鸣靠近,一头撞进他怀里,紧紧地搂着他的腰,防止他真的亲到自己。
郜风鸣被汪稚一勒,差点没喘过气来,无法克制地闷哼一声。
郜风鸣:……
郜风鸣刚要发火,就听到汪稚怯生生的声音:“……哥哥,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我们真的要订婚了吗?”
他果然还是太爱自己了,才会这么激动。
郜风鸣咳了一声,艰难又宠溺地说:“傻瓜,不是做梦。”
“那就好。”汪稚惊喜的表情演得入木三分——想象自己中了彩票就行了,但是有点饿了,所以飞速岔开话题,“哥哥,你要给我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