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临抓住轮椅靠背,看向面前的池塘:“你不帮我,我就把你推进池塘里淹一会儿,反正又不会死。”
顾柘发觉叶临真是个炮仗,蹦蹦跳跳,吵吵闹闹:“你可以试试。”
叶临真就把他往前推,到了雨里,不断地靠近池塘。
顾柘脸上的纱布都拆了,此刻雨水将头发淋湿,脸颊新长出的肉也有雨珠,看起来非常狼狈。
靠近池塘的瞬间,叶临还是停下来,轻踹轮椅:“听沈邵的语气,你就是想投资梵星呗,如果你不帮这一次,我以后绝对不会让你投资的。”
顾柘抬手擦掉眼睛上的水珠,无奈道:“你求人是这样求的?”
叶临又踹一脚:“求你这种禽兽,就是要这样求啊。你到底帮不帮!”
顾柘完全被他说中心思,当初以为梵星只是个老破小,但那次沈邵来医院看他,说到公司的未来远景以及组成结构,就有了兴趣。
沈邵找他帮忙,就是投掷橄榄枝。
本来应该痛快答应,但是看到叶临,就想故意为难。
结果为难到最后,还是他受苦,叶临根本不讲道理。
“你先推我回去。”
“你求我啊,叫叶临哥哥,我就推你回去。”
“”
“快点叫!”叶临在他面前蹲下来,捏捏脸上的新肉,软软的手感很好,笑眯眯地催促:“快点叫啊,小柘。”
顾柘想到这人确实比自己大了一岁,偏过头不想搭话。
叶临最喜欢捉弄生病的顾柘,又伸出手去摸头:“小柘弟弟,你怎么变矮了,才到我的胸口。”
顾柘感觉到头顶的温热,还能闻到淡淡的香味,鬼使神差地回答:“你去找楚诏,他手里有货,但能不能拿到,看你自己了。”
叶临像是拍皮球一样拍拍头:“哇,你什么意思,找你帮忙就给个人名,也不保证我过去就有货。”
顾柘头疼,还是把一只钢笔递给他,告诉他有关楚诏的所有信息。
叶临这才把他推回长廊,顺便帮他叫护工送回去,还装模作样地凑到他耳边说道:“小柘,你看看哥哥多善良,怕你感冒,还帮你叫人呢。”
顾柘的耳垂脖颈都有一阵热意,半边身子都麻了,没有说话,只是死死地盯着叶临。
叶临毫不在意,收好钢笔,还笑着冲他挥手再见。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打喷嚏,还感觉冷。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帮叶临这样的人,明明是来折磨他的?
果然是看在利益的份上吧,这次过后,沈邵算是欠他一个人情,以后谈合作就好加码。
楚诏在两天后的下午才会出现,现在还不着急,可以先回公寓里休息,整理思绪。
楚家富了三代,到第四代家道中落。楚诏的爸爸还有九个孩子,分给楚诏的资源少之又少。
楚诏高中的时候自学计算机,靠着这门技术赚到第一桶金了,直接辍学干起倒卖生意,赚中间的差价,现在也算小有名气。
顾柘偶然认识他,双方交换了名片,偶尔会联系,感情不算深厚。
钢笔是楚诏的信物,他给顾柘钢笔,就是希望他们有合作的机会。
但是现在钢笔是叶临拿着,他看得上顾氏,不一定看得上梵星,所以需要叶临自己想办法。
叶临回到公寓后,仔细地回忆了一下。
他对这个楚诏这个人名有印象,是个患有精神病的计算机天才。
小说后期,他是顾柘的得力帮手,差点把主角的公司黑死。
必须想办法拿下这个人才,招纳到公司里,不能流到顾柘手里。
天黑后,雨下得越来越大,敲得窗户噼里啪啦作响,风已经把楼下好几棵树吹歪了。
屋内只开着柔和的暖灯,茶几上放着烤串和酒,以及游戏机。
叶临想到曾经住在这里,沈邵会给他做各种好吃的,现在只能随便吃点外卖,生活质量大大下降,不免郁闷。
吃完后,叶临草草地收拾,就去洗手间洗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