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皆逆荒同居的流程是先睡觉后搬家。
因为他没什么大包行李,多余的物件都寄存在中心公园门卫大爷老李处,皆逆荒给了他一百块钱当保管费,说起这件事他一阵肉疼,说这可是他两单正常单的工钱。
我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跳脚,拜托,这么贵气的一张脸但凡露出属于皆逆荒的神情就要完蛋,身上神秘的气质褪得七七八八,怪不得门卫大爷要他一百块。要是他沉默着坐在长椅上流泪,说不准大爷还会端着二锅头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小伙子,人生何处不低谷。
属于皆逆荒的行李五分钟就清点完毕,两套换洗衣物,一顶帽子,两双鞋。衣服都是好几年前的老款,其中一套的衣袖还开线了。皆逆荒很小心地把这些装进行李箱,动作轻柔地像在装古董。那些衣服一看就是人类制造,过不了多少年就会化丝开线。他对待那些物品异常的态度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那样的动态和神情也曾出现在我的脸上。
我收拾妈妈留下来的东西的时候,也是这样。
更何况他是妖,他的过去注定比我的更加神秘难测,那些还未向我袒露的过往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愿触碰,而我仅凭其他妖的三言两句也能推断出,那并不是一段普世意义上值得回忆的过去。
但那仍然对他很重要。
路上一阵沉默,出租车窗外的风景极速倒退,他抱着衣服,行道树投下的影子机械地在他的瞳膜上划过。
这会儿看起来真的很脆弱美人,但我反而没心情欣赏。
出租车开过十字路口路过商场,我提议要不要一起去买两身衣服。借口也很好找,什么恋爱后要有仪式感啦、买两身新衣服开启新阶段啦,看得出皆逆荒眼里的跃跃欲试和口是心非两股情绪来回切换,我干脆搬出“反正我要去你敢不去死定了”这句杀手锏,果然对他不能太客气。
皆逆荒的衣柜是新买的,放在我不用的另一个卧室里。房子两室两厅,皆逆荒装模作样地要布置自己的卧室,同时在晚上非要赖在我的卧室看电视。我戳戳他的胳膊问这电视剧好看吗,皆逆荒困得眼睛都睁不开,窝在我的肩膀处蹭了蹭,还嘴硬道好看。
好看……好看就好看在……下一秒说话声变成呼吸声,于是又收留他过一晚。
我没谈过恋爱,皆逆荒也是——他说妖精不谈恋爱,男男女女的不健康。我瘪着嘴掐了他一把,这破嘴说的话没有一句我爱听。两个恋爱小白磕磕绊绊第一次恋爱就直接进入同居流程,其实冷静下来后我反而有点不太适应,只怪当时色迷心窍,架不住送上门来的美味实在可口,半推半就,木已成舟。
皆逆荒躺在床上玩我的旧手机,被子只盖到腰间,露出白得发亮的脊背。他那个手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已经不能用了,现在正在拿我换下来的那个临时凑合。我打算这周末买衣服鞋子生活用具的时候顺便带他买个新手机,省得之后联系起来麻烦。
耳边传来兵器碰撞和“doublekill”的机械女声交织的音效,我趴过去看他在游戏里大杀四方。皆逆荒说还是游戏好玩,随便打打就上分。手机界面的小人摇摇晃晃在地图中移动,我一边看一边在手掌中捏搓他的耳朵,那点尖尖的耳骨被我揉圆捏扁,像是玩什么解压小玩具。皆逆荒说我是奇怪的人类,对他的耳朵有执念,睡觉的时候也老喜欢亲他耳朵尖上的一点。
我毫不客气地反驳,明明你那个时候也很享受嘛,我都看到了。
此刻他的耳朵也只是稍微动了动,我再捏他再动、我再捏他再动,我再捏,耳朵尖便连带着耳朵根都红了。
他腾出一只手很没威慑力地挥了挥:“很痒哎。不要动。”
我充耳不闻,又捏了两下才罢手,心满意足地滚到床的另一边,调侃他:“不是说今晚开始去自己卧室睡觉吗?”
“呃。”他含糊地应了一声:“你没发现你的房间网络特别好吗?我不能对不起我的队友们。”
你拿旧手机打游戏卡顿的时候有想过你的队友们吗!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窗帘缝溜进来。我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某人又像八爪鱼一样扒拉在我身上。脑袋还枕着我的胳膊,半边身子因此被压得有点麻。
我伸出另一只手把他的脑袋推下去,揉了揉身上酸胀的地方。一起睡就是这点不好,没有一个人睡那么自在。他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半梦半醒地跟过来,皱着眉,把脸更深地埋进我颈窝,声音还带着没睡醒的鼻音:“干什么。”
卧室用的窗帘都是加长加厚版,整个房间只有没拉严的那丝缝隙在地上画了条金色的光线,不用看表都知道已经快中午了。
“起床。”
“五分钟。”
偶尔我也会对皆逆荒的嗜睡表示奇怪,他身上太多地方我都觉得和人类没什么两样,比如贪吃,胆小,还沉迷ACG。皆逆荒第一次听见我对他的评价时大闹说我根本不爱他,网上说了喜欢一个人就会觉得他全身上下全是优点。
我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言情剧表演桥段:“网上说的是喜欢一个‘人’,你是妖精,流程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