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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第7页)

“我不要那样。”

“求求你了,帶我走吧。”

文慎伤心又可怜地蹭着虞望的下颌,两只修长细腻的手有些胡搅蛮缠地抓着虞望的衣襟,喉咙里不时溢出两声委屈的哭喘,一双桃花眼泪汪汪的,好像只要虞望敢说一个不字,他就要哭给虞望看似的。

虞望简直没有办法拒绝他。

他垂眸注视着文慎泫然欲泣的眼睛,内心溃不成军,脑袋一昏,正要开口答应,余光却瞥见床角一抹帶血的白锦。

文慎的亵裤都是他親手洗的,哪条哪个款式哪批料子他不说了如指掌,至少也是熟记于心,这条分明就是昨日文慎穿在身上的。不是说一醒来就在书房吗?怎么就亵裤长脚自己跑到卧室来了?还有那血……看色泽,和滴落在床褥间的血色看起来差不多。

电光火石间,虞望终于回忆起昨夜意识全部消退前那个温软的怀抱……以及昏昏沉沉半梦半醒间,被人捏着下颌灌血喂紅的不适感,为了报复那种不适感,他仰头恨不得将那泉眼吮麻咬爛,那包裹住泉眼的小蚌却往他鼻梁一坐,血流漫进鼻腔,导致他呼吸困难,很快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虞望半眯了眯眼,重新探手摸了摸他肿烂的伤口,似乎在确认着什么。文慎正等着他做决策呢,被占便宜了也不敢吭声,还以为他摸够了就会答应他,却没想到虞望只是淡淡地摁了两下,随口问:“谁磨烂的?”

文慎愣住了,完全没有想到他都到这时候了还会说出这样的话,狠掐自己大腿逼出来的眼泪瞬间成了真哭,猛地甩了几拳在他身上,什么话也不说,推开虞望就下地往外跑。

虞望心里也一肚子气,他平生最讨厌被人下套诓骗,更别说还是最親近最信任的枕边人,但临别在即,他不想和文慎不欢而散,于是追上去从后面抱住他的腰,为刚才那句话向文慎道歉:“我就是个王八蛋,臭流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别跟我一般见识。”

文慎被那句话气得心口胀痛,哭着揉了揉自己平坦的左胸,虞望见状,很狗腿地覆在他白皙清瘦的手背上,帮忙按揉舒缓。

“我不管你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么一个易容高手,别用来算计我,否则方才那样的话我气头上还要说。”虞望估摸着他不怎么疼了,就伸手将他在怀里翻了个面儿,“跟你交个底,塞北那边戰况于我军不利,柔然的细作没抓干净,前主将的夫人被掳出北雁关,万箭穿心而死。”

“今日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可能带你走。”虞望沉着脸,刻薄又绝情地说,“你骂我也好,恨我也罢,甚至你不甘寂寞另外找个野男人我都可以容忍。我活着回来,就杀了那个野男人跟你复婚,要是死了,也不需要你为我守寡。我能化作厉鬼回来当然是我的本事,化不成厉鬼,就当你这辈子没遇见过我这个人。”

文慎听他说这些狗屁不通的话听得要发疯了,说那么多不就是不想带他走嗎?王八蛋!狗东西!负心汉!他就知道这个混蛋没那么容易答应他,不过那又怎么样,他已经为自己计划好了第二条路,他又不是没长腿,不仅长了腿还长得特别长,不带他去,他自己去,这世上只要他想做的事,没人能拦得住他,虞望也不可以。

“记住你今天说的话。”文慎脸上泪痕犹湿,却不再放过任何一个反唇相讥的机会,“等你回来,我保证已经找了不知多少个比你温柔会疼人的野男人了!我会在京城吃香的喝辣的,要多少男人就有多少男人,要多风流又多风流,要多潇洒又多潇洒,你一个人去塞北喝西北风去吧!”

虞望却只是稍微牵动薄唇,淡然道:“你可以试试。”

文慎一拳打在棉花上,很不痛快,但虞望马上凑过来亲他的唇,这时候就该扭头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他想亲就能亲的,就该给他点颜色看看,可当虞望的气息真的逼近的时候,文慎却先一步张开唇瓣,露出一点皓白的齿尖和湿红的软肉。

虞望从他口中汲取了所有甘甜的勇烈和充盈的力量,足以支撑他面对残忍的离别和即将奔赴的戰场。他将最后一吻落在文慎的眉心,那从他三岁起就惯爱亲吻的位置,也是他八年来最喜欢吻在画像上的地方……千般珍重,万分怜惜。

——

晨时三刻,军队临行,战鼓宣天。

虞望这次还是没在城楼上看见自己想见的人。

文慎对他心有怨念,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没办法兑现曾经向他许下的诺言,是他不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快马加鞭,速战速决。

知道这些事全都是文慎设下用来诓骗他的计谋之后,那个冒牌货没抓回来,虞望也没有再管,只是让虞六留在京城看顾。

上次离京,文慎还送了剑穗和护身符,这次什么都没有,但虞望却并不因此失落。他知道文慎已经把他能给的全都献给了自己,自然就不再看重身外之物。

话虽如此,虞望腰佩的长剑上,依然挂着那条灰扑扑的剑穗。烈日炎炎,一路行军数百里,几支精锐执旗开道,主帅领兵,副将和监军文官紧随,齐技击、弓骑营殿后。

虞望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不惜一切代价留在京城的人,居然策马跟在了军队的末尾。

弓骑营的士兵各自都相识,并且相当排外,这个新来的士兵不知是疏通了哪路的关系,居然能拿着主帅的虎符和亲笔信临时要求加人。趙鐵柱打眼一瞧,觉得这人也就是普通长相,只不过个子高挑了些,皮肤白净些,背着长弓,穿着行军作战的粗布麻衣,和他们没什么不同。

马蹄飞逝,夜幕降临,军队在官道旁的林间短暂休整。弓骑营的士兵三三两两围坐,分食着尚还充裕的干粮。文慎独自靠在最外围的枯树下,视线模糊不清。

深山的夜好像要比京城更黑一些,除了几支火把,没有任何的光源,他从来没有到过这种地方,前几天下了雨,如今脚下全是枯枝烂泥,五军都督府制的军装实在有些粗糙,如果有人有心观察他,就能发现他脖颈和手腕处早已被磨得通红,他穿不惯这样的衣裳,身上到处都刺痛发痒,但也只是轻轻蹙着眉,一个人安静地呆着,没想过要当逃兵。

但眼下必须解决视线不清的问题。

军队只是暂时休整,马上又要北进,文慎不想因为这双眼睛出任何岔子,否则要是跟丢了,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正巧,一个皮肤黝黑、三大五粗的弓骑兵嚼着肉干挨着文慎坐下,问他:“你是哪个营的?怎么跑我们这儿来了?”

文慎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挪,默默啃着自己的干粮,信口胡诌道:“之前在禁军当差。”

趙鐵柱一听他曾经是禁军的人,脸色立马一黑,起身就要离开,却不想这人直接抓住了自己的手腕,说来也奇怪,这不过是一只骨节修长的男人的手,却十足的柔软细嫩,趙鐵柱愈发确定禁军那群人都是吃软饭的,这么细皮嫩肉的恐怕连弓都拉不开吧!跟着去打屁的仗啊!

“这位兄台,不知能否麻烦你一件事。”

文慎一时心急,反应过来之后连忙松了手,这人的手腕比虞望还粗,还烫,脉搏突突跳动时感觉掌心都被震得有些发麻。

“什么事?”趙铁柱没好气道。

“我眼睛不太好,不知待会儿行军可否跟在你后面,我会在我手腕上绑一根麻绳,到时候劳烦你牵住我,别让我跟丢了。”文慎从怀里摸出一支素金簪,忍痛割爱道,“这是我娶媳妇用的本钱,这一去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拿去吧。”

“行了行了,我老赵岂是这种见钱眼开的人。禁军兄弟,以后你就叫我赵大哥,我罩着你!”赵铁柱乐呵呵地收了金簪,找了根麻绳来给文慎系上,“听说那林子里有狼群,你待会可跟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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