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摸了几下,拍了拍头狼,站起身。
他指著牛车上的那十几头荒原狼,问道:“所以你是带回来整个狼群吗?”
罗德看著那些安静趴著的荒原狼有些疑惑。
“是的,伟大的圣主。”
狼蹄部落的首领恭敬地回答,语气中带著隱隱的自豪。
“但是,你的族人不是每人只能驯服一头荒原狼吗?”
“是的,所以这些关著的荒原狼目前只是和我们和平相处,並没有被任何人驯服。”
狼蹄首领解释道:“驯服是指真正成为伙伴,就像我跟红爪一样。”
“这是我给它起的名字。”
狼蹄首领抚摸著身边头狼说道:“我现在跟它同吃同住,每天都生活在一起。”
“然后我还要带它们一起训练、狩猎以及作战,增强彼此间的默契。”
“那些荒原狼不同,我现在只是饲养它们它们不会伤害任何人,但也不会为我们效劳北“但未来我的族人可能会驱使它们。”
狼蹄首领顿了顿,
“如果我的族人觉醒了血脉之力,可以直接在里面挑选愿意结成伙伴的狼。”
“只要它们与我的族人相互认可,就能结成生死与共的伙伴。”
罗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理解狼蹄首领的话。
一句话,饲养备用狼群。
就好比前世,相当於搭建了一个相亲群,让狼蹄部落的族人与荒原狼相识、相知、相伴。
“很好,那些觉醒血脉的年轻人跟你一起,暂时由你来领导。”
罗德嘴角微扬,满意地说道:“至於那些没有觉醒的其他人,將被融入镇子里其他队伍,你赞同吗?”
“当然,谨遵您的吩咐,伟大的圣主。”
狼蹄首领低头应答,声音中满是敬畏。
“很好,狼蹄。”
罗德没有记住对方的本名,便像称呼其他野人一样,直接赐予了他这个新名字,
“我会派人帮你建造一个专门的狼场,用来饲养这些荒原狼。”
“狩猎队会帮你抓更多的荒原狼,至於怎么安排和处理,都交由你负责。”
在捕捉荒原狼的那几天里,罗德抽空帮助剩余的狼蹄部落年轻人完成了觉醒仪式。
其中成功的有十八人,失败的有三十二人,成功率大约在百分之三十到四十之间。
罗德对这个数字还算满意,只可惜狼蹄部落的人口太少了。
不过按照这个比例计算,罗德未来应该能组建一支不小的野狼大队。
罗德更期待狼骑兵,只是目前尚未见到那种可以变异的可以骑乘的巨狼,
无论是根据狼蹄的说法,还是按照《兽灵觉醒》中的知识,巨狼变异这都是一个血脉激活的漫长过程,並且还需要药物辅助。
使用狼主和荒原狼的鲜血,配合增强体质的药物,让人狼双方共同饮用,然后通过日积月累地训练,最终达到质的飞跃。
这种真正的狼骑兵目前確实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