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目光扫视所有人。
“告诉我,你们作为士兵的目標,还有什么。”
土兵们面面相,努力思考著罗德问题的答案。
沉默了一会儿,后面一名士兵站了出来:“保护我们的家人,领主大人。”
“说得好。“
罗德看著回答问题的士兵,
“你原来不是住在霜叶镇的吧?“
最初的民兵罗德都记得,没有这样一个人。
实际上,罗德军队里面霜叶镇的原住民不多,罗德基本都脸熟。
“是的,大人,我叫琼斯,来自剃刀平原。”
“很好。人总是会在失去的时候,才明白应该珍惜。”
罗德的目光重新落在巴伦身上,
“你们不是僱佣兵,你们不仅仅为了钱而战斗,所以你们不仅要保护我的財產,我的奴隶。”
“你还要保护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你的家人,你们父母、妻子还有孩子!”
罗德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保护他们需要什么?需要实力,需要力量!”
“你们以为打了几场胜仗就能保护他们了吗?”
“你们以为剿灭了雄鹰岭的几支小股部队,这些就完了吗?”
“告诉你们了,伯爵岭起码还有上千名土兵!』
“而我们现在真正的土兵不到三百人,而且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你们厉害,是你们的手下败將,所以才让你们这五十人站出来!”
罗德双手握拳,目光锐利:
“那如果猎鹰伯爵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用什么来反抗?难道用你们妻子和孩子的鲜血去阻挡他们的屠刀吗?”
“不仅仅是猎鹰伯爵,刚才从剃刀平原来的琼斯应该明白,比猎鹰伯爵威胁更大的还有异族。”
“他们远比猎鹰伯爵的士兵凶残,在极度飢饿的情况传说还会吃人肉!”
“如果说你们觉得战败可以投降於猎鹰伯爵的话,那那些异族呢?”
“你们怎么办?告诉我,你们怎么办?”
全场寂静,但每个士兵的眼中都燃起战意。
“你们只能拼到底!用你手里的利刃砍掉他们的头颅,用你手中的盾牌砸碎他们的脑袋!“
罗德冷笑一声,嘴角不懈的微微翘起,讥讽著士兵,
“可你们拿得起坚实的盾牌,穿的了我为你们准备的全身甲吗?”
士兵们相互看了一眼,一时间有些疑惑。
大家不都穿著锁甲,背著圆盾吗?
罗德没有多解释,挥了挥手,示意冈勒走上身前。
然后罗德伸手在冈勒身上敲了敲,传出沉重的响声。
“你们的大队长,冈勒身上的这套全身甲,重量达到六十斤。”
罗德说完,冈勒转了一圈,给了士兵来了全方位的展示,
“他穿上这一身,举起他的盾牌,拎起他的斧子,一个人就能挑翻你们所有人。”
“你们作为我的精锐,我同样给你们预备这样的全身甲。”
罗德声音平静,目光扫视眾人,“现在,你们有谁能够穿著这套甲奔袭十公里之后还能战斗,那他就不用训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