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局的一名公务人员进来坐下后,褚英杰接著开口道:“接著上午的辩论,被告方的陈述都在表达不能以『主观猜测”作为指控侵权的依据。
那么同理,被告方的“不认为自己侵权”的假设,同样是『主观思维”,从法律上来讲也不能作为不侵权和降低判罚標准的依据。”
刘威脸色一变,没想到被自己的文字游戏倒打一耙。
褚英杰如此言语,又请了个暂不知身份的证人,也许又要向他们发难了。
如他所想,只听褚英杰说道:“那我们从客观事实来论证是否“故意侵权”这一点,我方也请来了专利局的同志,恳请法官给予特邀证人发言的机会。”
“请证人陈述。”法官道。
专利局的公务人员道:“我是国家专利局的宋军,在行政窗口管专利申请这一块事务。
自去年12月31號安华专利授权以来,我代表我同事及专利局证明,华夏今典院线方面,並未有人员前来或以致电的形式询问相关专利是否侵权一事,特此证明。”
有些人还听不懂这番陈述所表达的意思,各都目露思索。
何国华也是云里雾里,只有刘威的眼神阴晴不定了起来。
褚英杰接过话茬,说道:“涉及有可能侵权一事,是不是要去专利局询问详情,请示专利局的技术团队进行验证?作为一家行业龙头企业,且是有法务部的存在,这才是正常行为。
结果呢?被告方只陈述一个“不认为侵权”,从而持续从事商业活动,这就行了?
不侵权的依据在哪里?还是说明知侵权的情况下不敢去专利局询问?
因为去专利局问了,请示专利局技术团队来验证了,被专利局认定侵权那就是铁证!”
在场的公务人员,和一批媒体记者们恍然般反应了过来。
怪不得突然请了专利局的人前来作证,原来是为了证实这一点。
在专利上,只要把疑似侵权的东西看一看,侵权不侵权的,专利局最清楚。
华夏今典院线,以及背后的偌大的今典集团,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吗?
这显然不可能。
但华夏今典为什么不去专利局问?
或许原因只有一个,怕暴露侵权的事实,在专利局那边留下一个铁证。
按褚英杰这个条理与逻辑来看,比起上午场通过旧新闻去分析何国华的行为动机,这番陈述能更好的作为客观『故意侵权”事实的依据。
“我方不认为侵权,为什么要去专利局问?
面对刘威似是在狡辩的话,好像是胡搅蛮缠的起来,在场眾人不禁摇头。
褚英杰第一句话就说了:拋却主观思维,用客观事实来说话。
这句话算是打了个预防针。
然而,这个刘威依旧以主观思维中的“我方不认为”来答辩,不用客观事实来回应,已经是落了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