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忙碌,母亲管束不多,兄长可靠,霍昀长这么大,几乎没有什么可烦心的。
但他在启动发动机的那一霎,忽然生出清晰的厌烦来。
对于朝笙身侧男生的厌烦。
那个人到底是谁,是她去一班的理由吗?
以前,闻朝笙也不是没有谈过声势浩大的恋爱,高一的时候,她喜欢上艺术部某个会弹钢琴的男生。
男生傲慢且冷淡,她都不在意。
因为他的手很好看。
她喜欢生得赏心悦目的一切事物。
追到了,发现他好看的手上有许多薄茧。
“牵手的时候,感觉不太舒服。”
送过的鲜花、陪他上过的课,买过的礼物,全都不做数了。
只交往三天,就提出了分手。
然后她笑嘻嘻地和霍昀说了那句话,说话的时候,还晃了晃手里的酒。
漫不经心的模样。
那份打动了男生的热烈爱意转瞬即逝,任他如何挽回,朝笙都不在乎。
可是,弹钢琴的人,手上怎么可能没有茧。
因此霍昀从来不去在乎朝笙一时上头的喜欢。
那些在一起过的人,最后也不过是转头就忘的某某某。
这么多年,只有朋友,天经地义,永远不变。
他握住了方向盘,向前驶去。
校霸与学霸(26)
提着印着品牌logo的袋子出来时,孟荀还兴奋得不行。
sa报价格的时候,他人都傻了,朝笙却没什么多余的表情,付钱时从容得和他在便利店买烤肠一样。
现在这个袋子里的衣服属于他了。
“太贵重了,以后给您当牛做马。”孟荀抹了把眼角不存在的泪水。
朝笙:“别。”
“当作是我对小天王的投资吧。”她声音漫不经心,带着点调侃。
孟荀突感压力山大:“那但愿我以后能走出一中,走向世界。”
朝笙忽而认真地看向江暮白,道:“江暮白,我觉得我也得从你这儿也图点什么。”
孟荀都在那念叨“苟富贵勿相忘了”,听得朝笙这样说,一时嘴快道:“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这次朝笙没立刻说“别”,孟荀感觉到了深深的差别对待。
她想了想,笑眯眯道:“高二一整年,帮我补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