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的海在东南方向,受欢迎的景点多是看日出的,找地方看海上日落实在有点别出心裁,以至于这一片都人迹罕至,放眼望去只有渔船和停靠岸边的货轮。
邬子烨在这里有认识的人,翻过堤坝找到某位大爷借来了一艘私人用的小型汽艇。开过来招呼宋矜郁上船。
“我老家是海滨城市,我有段时间就住在海上,每天都在船上看日落。”邬子烨把救生衣递给他,“老师不是问我想画什么吗?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画自己最喜欢的。”
“……日落在岸边看不一样么?”宋矜郁默默接过救生衣,语气和表情都很镇定,“你看这海水和绿豆汤一样,没必要下去吧。”
“岸上视线会被建筑物遮挡。”邬子烨说,“天色暗一点就不会觉得浑浊了,到时候周围的渔船货船和落日交汇在一起,很壮观。”
宋矜郁眺望着波光粼粼的海面,海风扑面而来,他轻吸了一口气。
当然可以掉头就走。但说话要算话,而且万一自己走了,这小子独自出海遇到危险了怎么办。
“您是晕船吗?”邬子烨拍了拍背包关切道,“我有晕船的药。”
“……不用。”宋矜郁瞥他一眼,低头穿上救生衣,手指用力把带子系得很紧。
邬子烨默不作声看着他动作,等到他望过来时又露出了期待的笑容,伸手扶着他登上晃悠的小快艇。
L。W。不喜欢海。
凡是了解过这位青年画家的,知道这件事的不在少数。他描绘过世界各地罕见又危险的景观和动物,拥有优秀的绘画水的功底,却从未展现过大海或海洋生物相关的作品。
邬子烨先前证实过了这个猜测——宋矜郁不会游泳,他知道他此时心中一定很害怕。
眸中涌动着漆黑晦暗的情绪,还夹杂着丝丝的兴奋和畅快。
他受够了这个人永远高高在上云淡风轻的模样,想施舍垂怜就摸摸他的头,施舍完了就让他滚。而自己恨他恨了这么久,无数次下定决心要报复,在篮球场边看到这人的刹那却想的是不要让篮球弄脏了他难得一见的纯白衬衫。
手指扣紧方向盘,邬子烨踩下油门,轻巧的快艇破开海浪向着远处冲去。
他要看宋矜郁惊慌失措,要看他的脸变得苍白,漂亮的眸子里流露出惊恐,最好能盈满泪水向自己求助。
今日天气正好,风不大,晴朗无云,天宽地阔,就算是和他死在一起也合适。
肌肉绷紧的胳膊上传来了轻微的力道,清甜的香气混着海风的咸湿一起钻进他的鼻息。余光里,穿着橙黄色救生衣的人往他身边坐了坐,被风吹乱的长发扫到了他脸上。
“小邬。”宋矜郁喊他。
他嗓音本来就偏低频,被海风一吹愈发模糊而软沙,像贴着耳廓娓娓地讲故事:“……我不会游泳,小时候溺过一次水,在那之后就没下过海。”
邬子烨缓慢偏过了头。
宋矜郁对他笑着,凌乱的长发被一只手挽在耳后,露出白皙的耳朵。
“你会保护好老师的吧?”
落日的暖金色开始降落,他温柔明媚的脸和波光粼粼的海水融在了一起。
第37章前夫在门外“放心吧,我不会让他进来……
宋矜郁极限运动玩得多,也从来不晕任何交通工具,但摇晃的船只和望不到边际的海水让他有些想吐,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橘黄色的太阳已经越来越接近海平面了,旁边邬子烨面无表情地在画纸上打着草稿,看起来十分专注,无暇顾及其他。他也不想打扰对方,默默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剥开放进嘴里。
下车前他从储物箱里抓了两根出来,太明智了。
甜滋滋的橙子味充斥口腔,宋矜郁好受了一些,拢了拢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衣领和发梢。他眺望着被逐渐染得艳丽的天空,无端想起了在非洲大草原上看到的落日。
那是他和程凛洲第一次一起出远门。在此之前都是他一个人背着包和画材想走就走,路上遇上什么人什么事都看运气。
程凛洲比他有规划得多,少爷不差钱,还很懂他喜欢什么。租了一辆超酷的吉普车在草原上追着象群狮群和犀牛跑,追到了就停下来给他画画,然后在天黑前找到一个视野绝佳的位置,躺在车前盖上等待太阳回归远方地平线。
他俩都没注意到旁边猴面包树下蹲着一只半大的未成年猎豹。程凛洲正抱着他耍赖要亲,宋矜郁的手指忽然就被热乎乎带着毛刺的东西给舔了。
再然后那小豹子就不见外地跳上了车前盖,扑过来舔他的脸。
他觉得很好玩,程凛洲在旁边黑着脸虎视眈眈,又是怕豹子突然发疯咬他一口,又醋那小家伙赖在他怀里撒娇。
好在小豹子只是表达一下亲昵,没多会儿就被妈妈的叫声喊走了。
宋矜郁也是在对方的陪伴下画出了那副拍卖价最高的作品角马过河。
按照计划赶去马拉河边的路上,遇到游猎司机告诉他们来晚了,角马刚刚走完了一趟。宋矜郁有些沮丧,程凛洲却不死心,咨询了当地人把车开到了另一段河边,等待。
然后就亲眼见证了对岸的角马从十来只聚集到成千上万,大地震动颤抖,随着第一只角马一跃而下,无比壮观的景象近距离呈现在眼前,奔腾的河水仿佛通向天际,勃勃生机,万物竞发。
或许正是这样的景象在他骨血深处埋下了某种渴望,让他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之前,硬是从泡着热水的浴缸里爬了出来。此时此刻,宋矜郁甚至无法共情当时想要放弃生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