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已心有所属。你可记得我小时候上私塾,偷偷在外面听学的小薇?”
“我还记得。”沈长胤点点头:“她打扰大小姐念书,被我请去别处了。”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谢煜忽然愤怒起来,虽然整体还是害羞文弱书生的神情,但眼神中也燃起了些许怒火:
“我也根本不要娶你,我喜欢她,我愿意让她在外面听,你却把她赶走了。”
沈长胤余光瞥见老李她们一下正襟危坐起来,手里的酒也不喝了,放下,抿起嘴,聚精会神地听着她们两个人吵架。
“她没有书念,又受你打压,在镇上待不下去,只能辗转她乡去做工,外面的日子那么苦,她的手那么小那么白,天天泡在水里在后厨给人家洗碗,冬天生了冻疮,又痛又痒,都没钱医治。”
大小姐痛心疾首:“是我辜负了她呀。”
“实话告诉你,这次上京,是因为我收到了她的书信,我要上京,与她成婚,从此做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妻子。”
贤惠童养媳的手捂住心口,声音虚弱:“大小姐,那我呢,你在说什么呀,那你要把我置于何处?”
大小姐别过头去,虽然不忍,说出的话却依然残酷无情:“今日既然话已说开,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嫁娶,再无牵扯。”
偌大的烧烤场地里静的可怕,连小孩都不跳舞尖叫了,都呆呆地听着。
忽然,一声抽泣响起。
她们看见那个美子仿若天仙一般的文弱女子用葱白的手指捂住了脸,肩膀抖动,抽泣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老李于心不忍:“妹子……”
——吱呀一声,童养媳推开凳子,捂着脸转身跑开了,哭声消散在空气中。
负心大小姐坐在桌边,梗着脖子不去看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起另一碗酒喝尽。
刀疤老李终于忍不住了,来到她身边,熊掌一样的手掌一拍她的肩膀:“大妹子,我拿你当姐妹,和你说真心话,不管你喜不喜欢人家,人家好歹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得温柔点。”
“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呢。现在大半夜的,人又跑走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你下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中吗?”
她把谢煜拽起来,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谢煜根本就是被提起来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站好。
“听姐的,你现在去追人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哪怕你真的不要和她在一起,也要温柔点,不要辜负人家这么多年来的心意。”
谢煜也软化了,点点头:“我去追她。”
“这才是好女郎!”老李重重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谢煜感觉自己都快变矮两寸了。
“不过姐和你说啊,你家这个现在贤惠温柔,最重要的是倾心于你,很难得的。不要为了什么外面的花花草草,而放弃了真正的好人。”
“去吧。”熊掌又在谢煜后背一拍,轻轻一推就把她推出了个踉跄。
谢煜只能好不容易站稳,又顺着沈长胤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个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村庄的边缘庄稼地里,见前后无人了,才各自停下来。
沈长胤轻抚着胸口,呼吸急促,谢煜叉着腰,*也大口呼吸。
谢煜在月光下望着沈长胤,突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沈长胤浅笑着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微敛:“三殿下那番心有所属的话说得真是真实又动人。”
她的眼前闪过一只病骨支离的手,一封折皱的信,鬼使神差地问:“可是有切身经历才说的如此真实?”
谢煜开玩笑:“是的,我爱得痛彻心扉。”
沈长胤的笑容停滞在了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的、慢慢地回落下去。
“三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风将她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却依然落入了谢煜的耳中。
谢煜望着眼前有着素白脸庞的人,心想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漂亮,仿佛是易碎的月宫仙子落入人间。
但她才不是什么月宫仙子,她是手握重兵、重权,不择手段的摄政王。
这样的人,此刻却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望着自己,仿佛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那眼睛里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像最透明脆弱的玻璃杯,反而让人有捏碎的欲望,即使玻璃被捏碎后反过来割伤人。
谢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直觉,一种仿佛可以救命的直觉——
要想自己三年后能够顺利和离、走人,她现在必须回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