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红色、白色……
袁离随意找了离留言墙最近的旋转板凳坐下,眼睛扫过许多人留过的言。她忽然瞧见拐角处一张已经泛黄的便利贴,起了留言的心思。
是以她向方才的服务员,要了便签和一支笔。
风吹过窗户,吹进屋内,吹起她鬓边的碎发,好在未打断她的思绪。
两行字构思得很快,袁离快速落笔。
须臾,她将便签和笔归还,却在半空中让一只手拦了下来。
手没有很白,也没有特别黑,处在两种颜色之间,属于很健康的那种。
袁离下意识回头,来人的面庞让她面熟。
是富有少年感的男子,给自己拍拍立得的。
她睁眼侧首,右胳膊放在桌面撑起头部,一瞬不瞬地望着来者,丝毫不加掩饰的目光在他面上游移,略带笃定问:“你喜欢我?”
要是换做十七八岁的袁离,可能对于这个问题会有些犹豫,但她今年二十四,见过的男人太多太多,男人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他像是被戳破心事的姑娘一样,慌忙的低下了头。任何情绪都流露在面上,不加修饰,没有掩盖。
袁离内心没有多少波澜,只是在离开前,嘴角多了一抹笑容。
不加修饰,没有掩盖。
至纯的感情。
她曾经也是这般。
“我能邀请你……听歌吗?”
这话是在她已经走到楼梯口时听见的。袁离听到了,但没给出回应,从某种意义上,她放慢的脚步,也算是回应。
袁离的房间在楚介的隔壁,只有一墙之隔,很近。
进门之后,她脱下身上粘唧唧的衣服,想着自从在湖里被捞上来后,竟然没换过一次衣服。
她带的衣服基本上都穿过且没有清洗,所以拨打了酒店电话,让前台送上来一套新衣服,没说具体尺码,只说按照标准尺码。
没有其他原因,她自己都不知道尺码而已。
忽地,她想起那人的话。
外头从一开始的琐碎声,到叮叮当当,最后形成这般电吉他声。
电吉他在高原地区并不常见,可以说是稀少,这通常会用古老的锣鼓,或者是其他乐器奏响民谣。
风停了,大概是看在吉他手的面子上。
吉他手的穿着与楚介大同小异,同样穿着皮夹克外套,不过不同的是,后者不爱戴饰品,前者脖子上有项链,手上有指环,能带的地基本上都有。
普莫雍错最多的就是野外露营的人。
无论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游客都会陆陆续续支起帐篷,在帐篷前搭起篝火来。闲少有人会选择居住旅店,除非和他们一样,很久没洗澡。
野外露营的帐篷陆陆续续,形成了一个圆,圆中心让乐队的人占据,绝佳的地理位置。
按照往回的习惯,乐队应当先热场,活跃气氛,后组织人们一起动起来,可惜现在没有,有的只是马上开始,不加等待的开始。
乐队相当简陋,只有一位主唱,一位弹奏电吉他和一位坐在角落的发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