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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0(第14页)

还有啊,我听说这嘉年华是盛家出了银子当了赞助使对吧。呃,我可没有抢功的意思,但即然是盛家的、就理当展现出我盛家最为上乘的营生水准。

托盘,托盘就拿胡桃木的,边缘镶嵌一圈珍珠那种。菜单用上等的青竹,文字用金粉书写;

另外再做个木材品鉴区。放珍稀木材样本,比如啊沉香、黄花梨木之类的。

为何如此呢?城中世家、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用餐所求绝非仅仅果腹而已。在这儿品鉴也算个特色,也能彰显他们的学识涵养。我盛家木场跟工坊的声名与生意自然也会随之蒸蒸日上。”

盛锦书一口气把满肚子的意见倾倒而出,踏实了,这才喘匀了一口气,偏过头瞧向苏榛。

可不知为何,瞧过去心里就咯噔一声。

苏榛此刻的眼神……咋莫名像他那个威严可怖的兄长???

不能啊,不该啊,盛锦书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原本挺直的脊背也微微弯曲了些许,刚才那股子指点江山的豪迈劲儿瞬间消散了几分,竟开始有些心虚了。

而苏榛竟然还是不紧不慢的问:“你这身锦袍领口袖口上镶的是什么?”

盛锦书怔了下,下意识低头看了眼袖子,脱口而出:“金丝楠琢成的薄片啊,怎么了?”

苏榛没回答,却心念一动,他这身才叫高端的私人订制啊。

不用金不用银不用珠,把金丝楠薄片打磨得薄如蝉翼,那边缘甚至还刻了细腻繁复的云纹,金色纹理跟流动的云彩绕在他手腕上一样,在玄色锦缎的映衬下真真是贵气逼人,自带光芒。

再瞧他腰带上的搭扣也是金丝楠木雕琢的,造型是个瑞兽,瑞兽的额上还镶嵌了颗暗红色的珠子。

“那是血龙木做的?”苏榛伸手指向珠子。

盛锦书怔了下,惊讶的点头,“血龙木你都识得?不愧是我——相识的。”

他想说“我看上的”,没敢。但总不能说“我兄长看上”的吧?

苏榛不但认识,还很熟,搁古代是只有达官显贵家才见得到这种东西、就算搁到现代,那也是极其珍贵的木材品类。它最大的特点是颜色,刚砍伐下来是浅红色,时间越久颜色越深,最终如鲜血似的。所以才叫“血龙木”。

至于苏榛为啥会认识,因为她家铺子里卖的很贵的一批骨灰盒是拿它做的啊……

可重点不是它能做骨灰盒,重点是苏榛发现这吊儿郎当的家伙倒也是有几分用处的,完全就是个奢侈品产品顾问啊。

说实话拿金丝楠雕板当衣领镶片的人苏榛确实是没见过的,便直接说了:“旁人只知用金银珠宝堆砌奢华,你用珍稀木材配精湛工艺,这要是放在恰当的地方,倒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格调。”

盛锦书听着苏榛的话,先是一愣,眼神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

并且在脑袋里直接过滤掉她话中的“要是放在恰当的地方”这句重点,仅留下了“独一无二”跟“格调”。

在他过往的人生里,身边围绕的人大多会顾忌他盛家二公子的身份。对他的穿着打扮基本都是表面奉承、背地嫌弃,说他行事浮夸。

从未有人能像苏榛这样理解他明明就是“于工艺材质,执念甚深”的人啊。

盛锦书心中少有的酸涩,还带了喜悦。

他觉得在这世间,终于有一女子能懂他对精致的热爱。

他觉得苏榛的见解独到而深刻,为什么呢?因为她的见解跟自己一致了。

总之,他在心里认定苏榛就是能与他在“格调”上并肩同行的知音,这份难得的“默契”,让他对苏榛的好感又攀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当然他的心理活动苏榛并不知晓,她要是知道,会后悔说了以上那番话的……

第177章

盛锦书把苏榛引为知已,那对待知己当然就有不同的待遇。立刻就派同他一起来的小厮回城,去他私库里把那些藏品都拿过来。

但一码归一码,苏榛也没想着占他便宜或是占盛家的便宜,就按租用来办。但无需付现银,她承诺盛锦书,可以在嘉年华期间、把火锅城无偿交由他使用三日,营业额都归他。

盛锦书一听,不能说毫无兴趣吧,起码也是兴趣为零……

“本公子是来游玩的,不是来开酒楼的,本公子——”

苏榛直接打断,她真的发现对待盛锦书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打断,否则他会离题万里,“我是建议你可以用这三日时间举办一个以收藏为主题的高端局,就是收藏品鉴夜宴的形式。你名下有那么大一间牙行,办这种局的好处自是不用我再教了吧?”

盛锦书眼神清澈:“所以办这种局有什么好处呢?”

苏榛:“……我有时候真的想给你测测IQ。”

“那是什么?”

苏榛深呼吸,凝视了会儿盛锦书,心中有些无奈,但眼前这“地主家傻儿子”毕竟是盛重云弟弟,想了想,还是认真说了:“收藏品鉴夜宴对盛家的好处我就不多说了,你回头问你堂兄便知。我只说对你个人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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