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中最难过的大概是冯梦龙,因为……
他临时决定修改大纲,硬是要给鲁聃添上一段拯救大诗人的戏码,这也就导致,他之前所写好的那三万存稿,有相当一部分不能使用了。
“我看你完全就是在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冯梦龙的编辑对此十分不解,“你写的这一段,对于剧情没有丝毫作用,你就算是要水文,也别这样水吧?!”
“这怎么能叫水文呢?”冯梦龙对此十分不满,“那位大诗人可是以李白为原型的!想一想,你能够在狱中见到李白,还要拯救他出狱,这难道不爽吗?”
编辑脆脆鲨无奈地敲着键盘,“这真的爽吗?”
“爽!”冯梦龙回了他斩钉截铁的一个字。
脆脆鲨:……
算了算了,他有些头疼地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反正也只是一小段,水就水吧。
唐朝人爱写诗,爱到了什么地步呢,就是跑堂的店小二,也能作出几首诗来,虽然文学价值不高,但你让现代人当场做出首诗来,大概都不成。
而明清时期,则流行小说,得益于印刷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娱乐需要,那时候的小说发展可谓相当繁荣。
最出名的自然是四大名著,而他们的共同点,则是喜欢在文里作诗,冯梦龙的这个习惯仍旧没改,而且他这次还特意请李白帮忙写诗。
对此,李白没有拒绝,了解了剧情的前因后果后,稍一思索,便向几人索要笔墨纸砚。
只是程安茉这次来是为了调查盗墓一事,哪里会携带笔墨纸砚呢?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冯梦龙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了一支毛笔,一瓶墨水,并一卷宣纸来,递了上去,“李公,请!”
程安茉:……
趁着李白挥毫泼墨的功夫,她悄悄地拉过了冯梦龙,“冯先生,你这是特意提前准备的吧?”
“自然。”冯梦龙得意洋洋地道,“李公刚来此地,肯定不习惯用钢笔,我自然要早做准备。”
程安茉默默地给冯梦龙比了一个大拇指。
“那你回头小说里要怎么解释,真要说那是李白写的诗?”
冯梦龙反问道,“有何不可?”
程安茉:……
“那你可能会被嘲讽上热搜哦?”
冯梦龙哼了一声,“那又如何?懂得欣赏的人,自然会看出来此为李公亲笔,而不懂欣赏的人,又何必在意?”
“我们到家了!”
程安茉推开车门,指着茉园的大门对李白道,“那就是茉园!”